中共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国(上海)支持自贸试验区临港新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提出意见,加强新区域特殊功能定位。
(一)继续支持新区域差异化政策。原则上,我市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区域试点,符合新区域发展导向的重点项目优先在新区域布局。推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计划》各项支持政策适用于新片区。我市出台的政策将继续本着“政策利好、普遍适用”的原则,支持新区域,适度保持新区域和其他区域的“政策梯度”。
(二)完善集中行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区域发展需要,在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综合执法等领域,继续支持新区域完善管理权限、优化管理。
(三)创新支持新区域经济特区管理方式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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